2026年8月5日,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建华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对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八十万元。
一、判决核心内容
罪名与刑期: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附加处罚:合并判处罚金人民币380万元,对其全部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二、涉案详情
2008年至2025年,张建华利用多段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行政审批、投资入股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38万余元。
2021年至2025年其退休后,利用原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170万元,涉案总金额达5508万余元。
三、从轻量刑依据
法院认定其同时具备多项法定从宽情节:受贿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均存在未遂情节;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主动交代监察机关未掌握的部分涉案事实,认罪悔罪且全部退赃,违法所得已全额追缴,因此依法对其作出减轻处罚。
四、案件时间线
2025年5月:张建华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10月:被开除党籍,取消相关待遇
2026年2月:案件侦查终结后被提起公诉
2026年4月: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2026年8月5日:一审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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